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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割当地上房屋转让新反应堆
住宅按交易价格的1%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人、赠与人支付
5月28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获悉,《石家庄市分割土地转让住房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发布。 《规定》确认了分割土地的房屋分割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适用类型、缴纳标准、缴纳和征收方法和转让年限。 规定住宅用途的房屋按交易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非住宅用途的房屋按交易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为1%和3%
根据《规定》,石家庄地上房屋转让新规适用于以下类型:将土地上房屋分配为住宅用途,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交换等方法将不动产转让给他人的。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产权登记在原分割土地采用权机构名下的分割住宅中,权利人将其住宅转让给他人。 土地分配住房是商业、金融、餐饮、娱乐、办公等非住房用途,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交换等方式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是,将转换土地住宅用途的房屋分割转让,按房屋交易价格的1%临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购买公营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进行转让,按市场成交量的1%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其中,已购买的公营住宅(房改房)按照上市交易当年房改价格的1%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的住宅用途以外的房屋(商业、金融、餐饮、娱乐、事务等)分期转让,暂按房屋交易价格的3%支付土地出让金。 房屋交易价格低于税务部门计税时的计税价格的,按照契税计税价格明确。
●土地出让金由受让人、赠与人缴纳
土地出让金由受让人、赠与人缴纳。 受让方、受赠方在交易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应持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聘用证和房屋全票)等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土地出让金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有关业务时领取,征收的土地出让金纳入市级国库。 住宅用途为住宅和非住宅分割转让的,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不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转让申报手续,不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转让合同。
在土地出让年限方面,《规定》规定:土地出让年限自房屋所在地块同一建筑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确定明确终止土地开采权之日。 此后,其他各房屋转让时,该土地的转让年限相应缩短,同一地块的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维持同一截止日期。 (记者陈霞)
标题:“石家庄市划拨地上房屋转让新规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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