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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文件的规定,6月16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公积金比例的调整与工资扣除和住房贷款直接相关,根据通知,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 与2019年6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相比,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值上涨769元,最低值上涨154元。

“有调整!7月起河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至最高19245元”

在缴存基数最低,个体和单位缴存比例也最低的情况下,意味着这次公积金基数上升,你的公积金每月缴存额增加15.4元。

在缴存基数最高,个体和单位缴存比例也最高的情况下,此次公积金基数上调,意味着你的公积金每月缴存额增加169.18元(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体10%,即缴存基数*22% )。

另外,公司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5%,最高不得超过12%。 存款机构可以在5 %~12 %的区间内,自主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 各缴存单位应当在缴存年7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温馨提示:

调整程序

1、各缴存单位应在缴存年7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2、缴纳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各缴纳单位大致通过单位版网厅自行办理。 确实需要在柜台办理的,可以在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3、各缴存单位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时,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明细表》办理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时,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新闻变更表》。 所有表格均可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sjzgjj )下载。

“有调整!7月起河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至最高19245元”

观察几个事项

1、各缴存单位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时,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当提交excel电子表。

2、各缴纳机构应确保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基数、比例调整通过后,各缴纳单位应将调整情况通知职工本人,并接受职工监督。

3、各缴纳单位在调整缴纳基数时,应核对员工个人新闻,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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