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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情报网报(张欣媛、张文浩、王工资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河北石家庄晋州市人民检察院逐一发挥检察机关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职能,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最近,晋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线索,顺手对管理系统的筛选和群众拍摄的视频进行了拍摄,结果发现有群众在某医院急诊入口附近购买过期食品。 过期食品由于贮存时间过长,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曲霉等有毒物质,对健康危害较大,有可能损害顾客的合法权益。

“河北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发现新闻后,晋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形成方案,以该医院附近的零售部、超市为着力点,开展了线上摸黑排队的活动。 3月16日,干警排查发现,该医院附近超市以“茉莉花蜜茶”品牌包装的饮料过期8个月了,但仍有大量销售,疑似过期食品 案件干警固定证据后,3月19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手手续,查验该超市过期食品,并要求辖区内小超市无过期食品、生产日期 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决定对涉案超市及辖区内的超市进行检查,派出检察机关进行现场监督,没收检验过的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立案检查该涉案超市。

“河北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事发后,为保护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的食品安全,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推进食品药品行业公益诉讼事业的意见》的专门文件。 该意见建立行政执法和检验监督的联动机制,建立信息表达警示、案件线索相互移送等制度,规定共享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违法、公益诉讼案件处理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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