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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将《花千骨》改编为有声读物,播放网站后被索取700万
据悉,晋江企业是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将《花千骨》改编为有声读物,并在其手机app上播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索赔700余万元。 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晋江企业根据其企业与作者江晨舟(笔名: fresh果果)签订的《数字版权作品授权合同》、《数字版权作品授权书》和《授权委托书》,其企业根据fresh果的作品《花千骨》的电子版权和作者的 腾讯企业未经晋江企业和作者授权,擅自将《花千骨》改编为有声读物,陈列在其开发运营的手机app“企鹅fm”上,侵犯了晋江企业和作者的合法版权。 晋江企业多次联系腾讯企业合并侵权通知,要求腾讯企业用手机app“企鹅fm”上下架“花千骨”,腾讯企业不予理睬。 目前,该作品在“企鹅fm”上的点击量为7594.4万,晋江企业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公证。
晋江企业认为,腾讯科技(上海)有限企业侵权事实十分明显。 根据该起诉要求,腾讯企业停止侵权并道歉,分别点击0.1元进行赔偿(共759.44万元),承担公证费、诉讼费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题:“腾讯被指改编《花千骨》为有声读物并播放 被索赔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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