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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更换开始
需要兑换证的公司请尽快申请
记者从河北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于4月1日印制了批发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换工作的通知,提交并更换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实现了两证的统一。 需要更换石家庄市的公司可以赶紧申请。
这是为了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深化、三提高”的活动精神,更好地服务医药公司,促进医药产业优质快速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
此次《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换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要求,必须符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特殊管理药品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比较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比较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更换申请。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之一失效的,重新申请认证,认证检验符合条件的,颁发双证。 申请流程:公司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换申请书首页、河北省药品批发公司gsp认证申报材料,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流程进行。 另外,《药品经营许可证》失效之日起12个月前重新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不进行认证现场检查,直接更换符合条件的双证。 申请流程: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公司)的更换流程进行。
《通知》强调,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不更换。 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更换工作可以参照实施。 更换期间,《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失效的,公司可以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取得新证书后方可恢复。
需要更换石家庄市的公司可以紧急申请,需要注意一些变化:此次更换申请直接由省食药监局受理,市局不进行初审。 市局无违规销售伪劣药品说明,无未决案件说明,公司自行承诺的药品批发公司变更仓库地址的,不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首席记者范玉蕾)
标题:“《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始换发 石家庄需要换证的公司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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