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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招生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维护教育公平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前几天,市教育局通报了石家庄市复兴中学违规招生问题。
通报显示,石家庄市复兴中学对上级规范招生行为缺乏相关政策的学习执行力,认识不到对招生规律的认真性,没有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力,管理不严。 该校在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擅自招收了34名低于当时普通高中建设线的学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校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切实维护石家庄教育良好形象,市教育局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意见》,对复兴中学招生行为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报称,根据《教育法》的规定,结合《石家庄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本标准》,经研究决定,对复兴中学进行了解决:对复兴中学的违规招生行为,由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责令复兴中学对市教育局进行深入检查的复兴中学将依法停止相关招聘资格一年。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这次事件中深入吸取教训,依法按规办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教育公平。 (记者李云萍见习记者纪珍)
标题:“复兴中学因违规招生被停止招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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