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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从下个月开始将遛狗作为特别措施,不拉绳子
还包括对粪便的不检点、多犬的饲养、大型犬违反剧犬的饲养等行为
5月28日,燕都文芳阁记者李会嫔与石家庄市文明办公安局、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城管局联合召开非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从6月1日起,开展非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石市开展的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对4种违反遛狗、清理粪便、饲养多犬、饲养大型犬急性犬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处罚。
一、遛狗不拴绳子的,公安部门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养犬人提出警告,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五十元罚款的处罚。
二是养狗人不及时在室外排泄粪便的,在小区内,首先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教育,拒绝修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养犬人处以五十元罚款。 在其他公共场所,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养犬人给予五十元罚款的处罚。
饲养三只狗的,公安部门责令养狗人在90天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狗转让给他人,或者向狗留检查站提交。 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暂时拘留狗,对养狗的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是非法饲养大型犬的急性犬,公安机关临时拘留狗,对养狗的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发现遛狗不系绳子、养大型犬急性犬、多犬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报警电话: 110。 如果市民发现不清理狗屎,可以向城管部门通报。 通报电话: 12319。
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卫健委、团市委等各部门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犬注册、犬防疫、接种疫苗、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媒体也曝光了不文明养犬行为,各部门联合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力量。
标题:“石家庄市下月起专项整治遛狗不拴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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