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息网报(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 11月2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发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二十一项措施加快了中国(石家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快速发展,培育了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各类服务提供商向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报关、物流、结算、融资、信用保险、代运营等综合配套服务,税务、咨询、财会、人力资源等专业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专业服务 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优先申报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荐享受外贸扶持政策。
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新快速发展。 对在公共平台建设、报关、新闻共享、产品溯源、金融服务、快递物流、电商可靠性和统计监测等方面获得国家文案宣传的首批应用项目,各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建设石家庄跨境电商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报关、支付、税务、物流、外汇等功能,提高政府监管服务能力。 对石家庄跨境电商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四、要点支持1-2家市级要点跨境电商示范产业园区的建设。 推行县(市、区)政府,出台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专项政策,并在资金、场地、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鼓励公司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对经营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子商会公司超过50家、经营1年以上的园区,经主管部门认定评级后,按园区等级,按实际租金的20%-50%给予园区运营者奖励,最高300万元 全年累计在线交易额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按交易额的0.3%奖励园区运营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自行建设或者购买经营场所的,可以参照本政策获得奖励。
六、加快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会公司。 对在石家庄市定居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会公司,年在线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30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七、加快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公司。 对落户石家庄市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公司( b2b和b2c平台、第三方服务公司),年在线交易额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对服务进出口公司50家以上,年在线交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公司( b2b和b2c平台、第三方服务公司),
八、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司扩大出口规模。 全年在线b2c零售出口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会公司,给予出口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年在线b2b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会公司,给予出口额0.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公共海外仓库的快速发展。 对石家庄市公司设立的公共海外仓库,营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服务省内跨境电子商会公司达到10家以上的,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租赁费30%的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自行建设或者购买公共海外仓库经营场所的,可以参照该政策获得奖励。
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专卖店的开设。 对石家庄市开设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专卖店,营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每平方米200元以下的奖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场所建设。 对石家庄市建设运营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给予软件和设备购置费、运营费30%的奖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二、支持海关监管车辆运输专线开通。 对当地报关的跨境电商货物,当地不能满足货物出入境运输的诉求,通过海关监管车辆(即卡班)运输到周边城市的,卡班专线每次奖励2000元,每条卡班专线最高
十三、支持物流公司快速发展。 从当地报关出口出发,对跨境电子商务快递包裹(含邮政包裹)年出货量达到12万件以上的物流公司,给予国际物流费的2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运输跨境电子商务货物的国内物流运输段,从当地报关出口出发,快递包裹(含邮政包裹)年单量达到10万单以上的物流公司,给予国内物流费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4、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融资。 对获得融资或银行贷款的跨境电子商会公司,按市场估算利率的50%给予折扣,一家公司的折扣额不超过20万元。
十五、支持引进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 鼓励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跨境支付公司在石家庄市落户,在石家庄市设立支付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的,给予30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十六、支持引进境外结算业务机构。 鼓励取得境外汇款许可的金融机构在石家庄市落户,在石家庄市设立功能中心,开展跨境电商汇款业务的,给予20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十七、大力引进专业人才。 吸引“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级职业经理人、创新人才或团队等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来石就业创业。 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 A、B卡)申请资格的,按规定执行创业扶持、落户、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十八、支持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鼓励石各类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对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本科专业,给予8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对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专业人员,给予6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十九、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养自主人才。 被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比上传公司自行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年培训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经考核,给予园区运营者最高500元/人的奖励,单一园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十、营造浓厚快速的发展氛围。 鼓励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公司、平台、领域服务机构在石家庄举办在全国或京津冀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峰会、论坛、博览会、大会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活动,并对活动主办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21 .加强产业研究和数据监测。 鼓励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研究机构提供研究咨询服务。 探索与第三方合作建立石家庄市跨境电商研究院或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制定中长期快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跨境电商数据监测。 鼓励开展第三方领域的监测拆解,定期向政府提供监测拆解报告。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比较三年。 本措施由石家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对同一事项,不接受市级财政重复奖的补偿。
标题:“河北石家庄市21条举措支持跨境电商换挡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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