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医药零售公司试用了水的新业态,推出了全天候自动售货机,市民购买非处方药,用手机扫码支付,1分钟内获得药品,满足了人民全天候用药的诉求。 为了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在石家庄市的快速发展,近期,石家庄市市场监督局印发了《石家庄市自动售货机药品经营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有关管理事项。

“​石家庄市印发《自动售药机药品经营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首要适用于石家庄市机场、车站、大学、商业区等大型公共场所利用自动售货机进行乙类非处方药经营活动和监管活动,并经经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或第一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本市管辖区域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

“​石家庄市印发《自动售药机药品经营管理规定(试行)》”

必须利用自动售货机从事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程新闻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设立网点要考虑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区、交通状况等,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买药。

放置自动售货机的场所,应当具备避免阳光直射、下雨等,保证陈列药品质量的相应条件和措施,放置场所应当清洁卫生,外用、内服药物相对分离,自动售货机不得与有毒、污染物质设在同一场所。 设备必须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按照包装上标注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未标注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储存要求储存。 贮藏药品的相对湿度为35%~75%。 温湿度监测实现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具有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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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动售货机经营的药品,应当由安装该自动售货机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统一采购配送,建立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的记录。 自动售货机经营的药品在交货时必须向客户提供销售证明(或电子收据)。 证书(发票)复印件涵盖自动售货机的名称(编号、位置)、药品名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造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比较有效期、销售日期等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复印件,确保药品的上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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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经营的药品,必须持有完美的包装、标签和证书。 不得分解零方法或因药品证书不足而经营药品。 鼓励自动售货机的视频监控,可以追溯自动销售过程。 自动售货机的显著位置应显示《自动售货机登记表》,利用现代新闻技术向客户和监管部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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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将自动售货机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监督药品零售连锁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受理和审计顾客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记者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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