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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个月开始,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上升。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月开始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19245元,最低3849元。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此次调整范围为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 《通知》中确定,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据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80元测算,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 各缴存单位应当在缴存年7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与2019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18476元、最低3695元这一数据相比,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值上涨769元,最低值上涨154元。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时薪、成交量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1月1日以后新加入职工的,从参加职工的次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当每年确定一次。 其中,当年新加入职工、新调入的职工在年度缴纳基数调整时,不作重新决定。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在缴存比例上,《通知》规定,公司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5%,最高不得超过12%。 存款机构可以在5 %~12 %的区间内,自主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 调整缴纳比例时,同一单位工作人员的缴纳比例必须一致,单位缴纳比例和工作人员缴纳比例必须一致,才能执行原缴纳比例。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公司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在处理流程上,《通知》规定,缴纳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由各缴纳单位大致通过单位版网厅自行处理。 确实需要在柜台办理的,可以在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记者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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