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底,医疗机构必须建立涵盖药品采购、储存、发放、调配、采用等全过程的监测体系,使药品的来源、去向可以追溯。 日前,石家庄市卫健委等6个部门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制定了若干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安全管理,提高医生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健全药学质量管理互联网。
六部门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最近的有效期大致出药,不出过期药品。 必须定期判断药品储备情况,做好完全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做好短缺药品监测报警和新闻报告,对容易短缺的药品保证2-3个月的用量。 医生按照“可以口服的肌肉注射、不能肌肉注射的输液”,大体上促进合理用药,按照疾病诊疗规范、药品证书、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开具处方,严格执行通用名称处方规定,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和省组织集中药品采购和国家医疗保险目录药品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健全省、市、县三级药学质量管理互联网,到年7月底,建成医院药学质量管理中心县级全覆盖。 依托医院药学质量管理中心,建立省、市、县级药师专家库,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临床应用质量管理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学部门的建设和人员配置,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必须在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以上,二级、三级医院临床药师分别在3名、5名以上,全程专业从事临床药物治疗。 (记者王丽强)
标题:“石家庄市医疗机构要建药品全程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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