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群众安全就餐,促进餐饮公司有序经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提出了安全提示。

一、严格的员工管理

1、树立高级员工健康卡,了解员工流动和健康状况,鼓励新员工在上岗前自主接受核酸检测。

2、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执行登记、测温、消毒、健康码检查等防控措施。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和管理,尽量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经营区域,需要切实进入的,采取登记、测温等措施,按要求进行个体保护。

4、工作人员上岗前确认身体状况良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就医。 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员工服上班。

5 .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员工帽,不要一次性重复外科医用口罩、手套和员工服,根据工作场所的需要,佩戴相应的屏幕、围裙、胶鞋等,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的饮食操作规范

1、从国外、省外进入河北省冷链食品接触面、外包装和器具,经常进行清洗消毒,加强餐饮器具、调味料容器的清洁消毒。

2、管理食品的加工、贮藏和供餐环节,食品操作之间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相对远离,食材加工严格保证生熟分离、煮熟渗透。

要加强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在食品加工区、就餐场所和电梯之间实施清洗、消毒、通风,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并对每个餐饮器具和加工器具进行充分消毒后再采用。 空维持气体流通,室内必须经常开窗通风。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提示”

4 .用餐时座位安排必须达到安全的社会交流距离。 提倡分餐,不能分餐的人必须提供勺子和筷子。

三、严格的冷链食品登记簿管理

1 .以冷链食品为原料采购时,必须严格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说明,不得购买或采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采购食品时,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进货检验登记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主体名称、地址、联系方法等复印件,并保留相关证件。

3、从国外、省外进入河北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发现不按条件储存、运输、采用、销售冷链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置。

4 .不购买来源不明、没有合格说明书的食品。 严禁购买、采用病死或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产品。

四、严格的外卖食品质量控制

1、网络餐饮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烹饪食品中心的温度不得低于70℃,事先禁止大量加工、裸体保管,送餐成品必须及时装箱、包装。

2、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加工、配送冷肉料理。

.送货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戴口罩,采用安全无害的送货器,定期清洗消毒。

4、鼓励网络平台、餐饮店用“无接触方法”送饭。

五、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现疑似病例和新冠肺炎异常情况的人,应当开展防止内扩散、防止外出口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对其作业和出现区域及其加工的冷链食品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 空如果有通风系统,可以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在通过评估后重新启用。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暂时关闭事业区域,等疫情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切断传输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按规定处置污染物。

标题:“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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