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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报告
这种观察都在这里
石市人社局发表大学生就业报告
为了了解流程,减少在无辜的道路上奔跑,石家庄市人社局日前发表了《石家庄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告》,方便毕业生办理系列毕业手续。
●必须认清就业报告手续
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在择业期内,可以凭学校毕业时发给本人的《就业协议书》随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可以与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档案保管协议书。
毕业生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就业协议书》应当加盖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印章,由市区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的,委托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文件,并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
2、毕业生与县(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档案时,《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及县(市、区)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档。
手续必须在就业报告上盖章
1 .与县(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档案的省内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持《就业报告》和《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报告手续。
2 .其他毕业生到石家庄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半)办理就业报告手续后,到达就业单位或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
外省、市大学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当年招生登记表复印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章必须清楚确认)。 。
/ s2/●定居步骤
1 .原系石家庄市生源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可以直接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需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有关定居的其他具体政策由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解释。
●不可疏忽文件的查询、传输
(1)文件查询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门打开毕业生资料去向查询链接,注册后在“便民查询”主题栏点击“毕业生资料去向查询”,按指示填写相关内容,1997年以来到达石家庄市,
(2)文件传输
1 .毕业生档案全部由市人社局通过组织转发。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的同志持个人比较有效的证明和单位介绍信,报送石家庄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半)办理。
2、工作人员在外地,需要采购学生档案的,凭办好手续的就业报告、提交文件和比较有效的证明,经本人签字后,按ems方法转发。
.继续升学深造(读研、中专升专科、专升本)的毕业生,其档案的提取、转发,凭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本人比较有效的证明,经本人签名后,按ems的方法转发。
●需要进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交接观察[/s2/]
1 .毕业生持有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为“市委组织部”或“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接向县级组织部门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换手续。
2、预备党员需要转交给档案暂存市人社局的,可以根据本人比较有效的证明、就业报告和党组织转介绍,从本人或直系亲属到石家庄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半)提取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
证件丢失的,应当与发证机关联系,并根据有关要求补发证件。 到省属、中直单位及外省、市就业或省人才保管文件,请与省人社厅联系。 电话: 0311-66908505、66908503。
地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槐安西路48号(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南角) 3路、1环1路、1环2路、39路、36路、49路、315路、33路、71路、75路公交车市人才市场站下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9:00-12:00,13:00
-17:00(9月1日-第二年5月31日)9: 00-12:00,14:00
-8点( 6月1日-8月31日)。 (记者赵晓华)
标题:“毕业生就业报到该观察的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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