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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报近日在云南金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法庭判决被告人杨某强奸小芳(化名)案,并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年。 杨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现年25岁的杨某是文盲,出生于金平县农民家庭,患小儿麻痹,个子矮。 杨和芳(小学4年级)是邻居,只要有好吃的饭菜,家人都会分享,邻居很融洽。 年12月25日上午,杨先生在芳先生的父母外出期间,询问芳先生父亲的电话号码,多次以帮助芳先生炒菜的名义去芳先生家,看到芳先生一个人在床上看书,和芳先生聊天,之后实施了两次强奸 小芳的父亲回家后,发现女儿不舒服,走路不正常,一听就知道是被小杨强奸了,马上报警。

“矮小男子两次强奸邻家幼女 见对方在床上起色心”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先生通奸未满14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认罪态度良好,法院给予从轻处罚。 做出了以上的判决。

标题:“矮小男子两次强奸邻家幼女 见对方在床上起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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