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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时客户端报道(记者杜岩卿)根据《高邑县政府关于启动县城区域机动车限制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决定自年10月起,在县城区实施常态化限制措施,对违反限制号的车辆实施电子警察逮捕拍摄。

一、限制规则

方便周边出行,限制措施与石家庄市一致,每天7:00至20:00限制2个汽车尾号,车号尾号以字母最后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不限制汽车通行。

二、限制区域

从高邑县城区南到千秋路(不含千秋路)、北到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到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到东环路(不含东环路),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如果遇到重污染天气,按照县级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新闻的要求执行。

三、限制不包括以下车辆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应急措施、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证、环卫工作车辆与公交、出租车、金融运输车辆、电动与油电混合新能源车。

标题:“河北高邑县城区将恢复常态化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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