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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信息网5月29日(见习记者吕熠)今天,记者接到网友电话,称自己骑电动自行车载妻子上班途中经过和平路西二环人行道时被执勤警察制止,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网友说:“以前没听说过这样的检查,所以觉得这有点不合理。” 记者采访了“电动自行车载人”。
网民因为号码限制不能开车,所以今天用电动汽车送妻子上班。 “我带过身子,说要罚款。 电动汽车拥有身体有什么关系? 惩罚有点莫名其妙……”对交通警察的惩罚表示不满。 他困惑地说,从来没有遇到过自行车载人检查,突然在这个十字路口遇到过困难。
对比这一情况,记者致电石家庄市新华区交警大队宣教中队队长陈云召见,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八规定除机动车外,不得搭载十二岁以上的人员,未满十六岁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载人。 石家庄交警部门一直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实行常态化管理。
针对网友所说的定点执法,陈云召见表示,为了警力,二环内警方将进行常态化巡逻,一旦遇到违法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早晚高峰时,交警会根据情况处罚。 这种违法行为有三种处罚方法。 你可以选择接受一种惩罚。 抄写最新的20条交通规则,被罚款,义务交通合作30分钟。
标题:“电动车载人违法?石家庄交警:不得搭载满12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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