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备案审查,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并实施了《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本月,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已经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评审委员会,统一指导评审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科教师、教研人员,建立稳定、高水平的学科类培训班考核、研判专家队伍,按学科组建考核小组。
根据规定,中小学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或变态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按规定将相应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复印件、招生对象、进度安排、课时、教材教育局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复审、不合格三种。 “合格”意味着培训活动的副本和安排符合要求,可以开展培训。 “复审”是指需要调整培训复印件或时间表,需要经过复审后再进行培训。 “不合格”是指培训活动的副本或时间表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培训。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无办学许可证的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 对有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开展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查。 (首席记者李云萍)
标题:“石家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培训须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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