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专家小组明确定点医院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科治疗再扩张
治疗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专业治疗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持续提高。 2019年,石家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又有了新的变化。 日前,市卫健、民政、扶贫、医疗保险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就这项事业作出安排。
2019年,石家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25种。 用于前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塞、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21种大病的救治
四部门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前期工作,结合病种调整情况,大致按照《等级分类、质量保证、患者便利、管理规范》,合理明确定点医院。 市卫健委结合实际,成立了新的病种市级急救专家组,负责全市疑难病例的专业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也应成立县级急救专家组(含中医专业),负责本辖区内有关病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业救治工作指导工作等。 另外,明确管内急救定点医院。 县级医院没有诊疗条件的,可以设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者省级医院。
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前提。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和定点医院要根据《基本、口袋下线》的大致情况,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优先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安全比较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消耗品等,科学测算相关病种费用 并加大控制力度,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贫困患者的合法权益。 全面实施农村建设框架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救治对象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 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基金和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实现新闻互联互通,进一步推进县域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根据安排,各县(市、区)尽快完善工作方案,2019年新增病种和新发患者,尽快掌握底数,实施建设管理、科学救治、规范转诊,发现一例、建设一例、治愈一例、销售编号一例。 (记者王丽强)
标题:“石家庄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再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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