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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于8月12日召开了医疗保险扶贫新闻发布会。 图为发布会现场。 记者任学光摄影
河北信息网8月12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扶贫新闻发布会获悉,石家庄市自2007年以来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四重保障”制度,完善了医疗保险扶贫体系,提高了医疗保险扶贫整体水平 目前,全市214180名建设卡贫困人口和反贫困享受政策人员,已经实现了应有的保证。
医疗保险扶贫是保障建设卡贫困人口医疗权益的基本制度安排,在扶贫攻坚、防病扶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 为了推进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石家庄市对建设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分类处理参保问题,打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限制。 通过新闻比对,将扶贫部门提供的建设卡贫困人口新闻直接输入医疗保险新闻系统,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保险部门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缴费,建设卡贫困者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全市建设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全额资助政策得以落实
并建立统一的新闻管理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比较有效地衔接,可以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一站式”报销结算。 通过实施“免、减、降、扩、提”等特殊政策,使建设卡在贫困人口县域内合规医疗费的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医疗保险扶贫政策实施后,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医疗保障救助提高待遇,共计359.88万人,补助资金4.14亿元。
目前,随着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石家庄市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明显提高。 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补助开始线减少了50%,县域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的补助率提高到了90%。 大病保险分段取消报销起点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支付合规费用,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上限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医疗救助部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两大报销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的比例救助的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额为超出住院医疗救助界线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有趣的是,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作为“第四重保障”的作用更加明显。 通过再次高比例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和省内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费,解决了办卡看病贫困人口的后顾之忧。 目前,全市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共报销2.64万人,补助资金3439.92万元。
标题:“石家庄医保扶贫惠及21418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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