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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记者李春炜)经石家庄市气象、环境保护部门研判,预计9月23日至10月3日,省会石家庄将出现长期、连续性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个别时间段将出现重度和以上污染天气。 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气体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石家庄市将于9月24日凌晨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紧急响应和工业公司红色减排措施。 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温暖的提醒,使许多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尽量呆在室内,不在室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的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将加强医生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指导和诊疗保障。 通常,人们不会减少室外活动。 户外工作、工作、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提倡公共绿色生活、低碳出行,提倡徒步或骑自行车外出。
应急响应期间,石家庄市主城区实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限制措施:对非运营客车和轻型、小型货车(包括外埠号码车辆和临时号码车辆)采用两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制方法,尾号以英文案母或汉字最后数字为准,每日7ͳ。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汽车(包括旅游公共汽车)、残疾人专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学校校车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公共汽车通行证》的通勤公共汽车。 拥有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车体涂装统一标志和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业工作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扫车、公安交管部门颁发《应急维修许可证》的应急措施车。 挂有合法号码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等不受限制。
此外,除民用保障物资运输、特殊诉求产品车辆外,本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还禁止重型、中型卡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全天候通行。 工地、工业公司厂区和工业园区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出入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运输。
标题:“今起石家庄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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