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颁布了第一部古城保护专项法规

正定古城保护有法可依

首次建立正定古城保护名录制度,根据保护需要有序疏散非古城功能

划定南城门,游客游览古城风貌。 (资料片)记者赵杰摄

河北信息网9月28日(记者周洁)今天在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中批准了《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 这是河北省第一部古城保护专项法规,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正定古城保护有法可依。

习近平总书记总是关心正定古城的保护。 年8月24日,对正定古城保护作出了重要指示。 “近年来正定古城保护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坚持这项事业,拥有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就是切实保护历史文化价值。 ”。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正定古城保护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稳步抓住新的成效。 河北省党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多次赴正定调查,提出确定要求。

据统计,正定于1994年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保9所、省保6所、县保23所、馆藏文化财产7672件,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年末,正定古城保护条例被列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经两审通过。

条例首次建立了正定古城保护名单制度。 保护列表中的保护对象创建保护文件,并对其进行分类,设置适当的保护标志。

根据规定,损毁、搬迁或者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物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最高罚款50万元,对个人罚款20万元。

对文物、名胜古迹、历史建筑、以前传入的民居进行划线、排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古代城市的土地利用也发生变化。 条例规定,根据正定古城保护的需要,可以有序解决非古城的功能。 搬迁的房屋和土地将优先用于古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并正定古城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委托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挖掘。

破坏历史街区风貌的新建、扩建活动,处以建设工程成本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限期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规定运用智能化、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新闻技术,提高古城保护的智能化、新闻化管理水平,构建数字古城。

在正定古城开展大型室外公益活动、大众文化活动、商业活动和电影拍摄等,应当依法提请相关部门批准。 禁止擅自采用气球、无人机和其他飞行物,违反规定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具体划分了管理体制,规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正定古城保护工作的指导。 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业务的,应当健全古城保护专家咨询机制。

条例规定每年8月24日为“正定古城保护日”。

标题:“河北省出台首部古城保护专门法规 正定古城保护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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