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度石家庄市环境质量概况已于近期公布。 其中,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空气体质量持续改善,微粒( pm2.5 )浓度同比下降8.7%,自年执行新环境空气体质量标准以来连续两年实现“零爆表”。

“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在环境空气体质量方面,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空气体质量综合指数为6.80,同比下降3.4%。 微粒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达到了2019年的省试验事业目标( 64微克/立方米)。 年执行新环境空气体质量标准以来连续两年实现“零爆表”。

“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另外,可吸入微粒( pm10 )的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微粒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 与前一年相比,可吸入微粒浓度上升了5.6%,微粒浓度上升了8.7%,二氧化硫上升了23.8%,二氧化氮上升了2.2%,一氧化碳持平,臭氧上升了6.7%。 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体质量二级标准。

“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在河流水质方面,全市要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辖内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污水集中解决,各河流水质总体稳定。

其中,滹沱河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的棉河、冶河水质为ⅱ类,水质状况优良。 石津总水渠的水质状况优良。 岗南水库和黄壁庄水库水质分类均为ⅰ类,水质状况均优良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未超标。

数据显示,石家庄市的声环境以交通和生活为第一噪声源,城市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较好,道路交通噪声状况较好。

另外,石家庄市的要点排放单位共计270家,监测率为100%。 要点排放单位的排放达标率为96.1%,比上年提高7.6个百分点。 要点排放单位的排放达标率为61.4%,比上年下降20.7%。

二氧化硫排放量9.2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34万吨,都完成了2019年的任务目标。 与前一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37万吨,减少率为3.9%;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10万吨,下降率为7.1%。

化学需氧量14.24万吨,氨氮排放量0.84万吨,都达到了2019年的任务目标。 与上一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0.73万吨,减少率为4.9%; 氨氮排放量下降0.07万吨,降幅为7.2%。 普通工业废弃物产生量为1540万吨,比上年减少99万吨。 (记者刘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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