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的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生了变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发出信号招生
河北信息网7月8日(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从2009年开始改变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其中规定,在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迁移儿童均可登记。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派遣方法明确招生结果。 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申请,个人录取结果均无效。 今后,民办学校不得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签订商品房购买者进入学校的合同或合同协议。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石家庄市政府第七十二届常务会上获悉的。
《石家庄市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分为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招生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与2019年招生文件相比有10处增加和单方面改革。
添加到10个位置:
1、简化入学手续,按照规范化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优化报名流程,不凝聚人员,确保招生、核实、入学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有序。
2、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新冠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引发肺炎
.根据教育部关于外语学校招生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外语学校招生的要求,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公办)首批招收小语种学生政策。
4、建立招生就业预警制度,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占比高的县区,增加公务资源供给,坚决防止政府进行义务教育的责任上市。
5、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推广入学政策,宣传公办学校排名,引导或诈骗学生家长;
6、民办学校未按规定采用随机派遣方法录取的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不进行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
7 .学校在开始学年的入学过程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不得向学生询问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类的知识问题。
8 .从年开始入园的幼儿不再享受幼儿园直升机民办小学的资格
9 .今后,民办学校不得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签订商品房购买者进入学校的合同或合同协议
10、运用新闻化手段加强学籍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可根据本年级招生计划数,空有其余学位转入学生。
另一方面改革:
制定石家庄市规范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改革方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方案》多次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人员提出“公民同步、属地责任、计划管理、随机派遣、稳定有序”五大大纲,从根本上处理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的尖头,抢夺了招生顽疾,比较有名。
《实施方案》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考核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启动,同步办理学籍,同步登记。 民办学校基本上优先满足考核地生源入学申请。 其中,县管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县域内生源入学申请后空仍有其余学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考核地以外招生,但通常不超出市域范围。 在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搬迁儿童均可报名。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派遣方法明确招生结果。 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申请,个人录取结果均无效。
关于公务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实施方案》要求[/s2/]。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除附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按附近入学办法明确。 除国家相关规定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域外适龄儿童、少年。
标题:“重磅!河北石家庄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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