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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北京11月1日电(记者陈结合兴、查文、刘欢)香港特区立法会个别候任议员日前在就职宣誓时公然宣传“港独”,侮辱国家民族,随后赴台湾与“台独”势力联合活动,受到香港各界严厉批评。 不少专家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港独”触犯法律,祸害香港,歪曲历史,伤害民族感情的本质和危害,反分裂是普遍的国际公理,“港独”是永远走不通的死路。
“港独”挑战法律的是祸港之乱
中山大学法学院、粤港澳快速发展研究院教授郭堺指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特别行政区,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的规定和要求,这是最低底线。” 个别候选议员因就职宣誓为“港独”代言人,严重违反宪法和基本法,挑战和违反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基础。
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强世功指出,香港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序言中确定了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奠定了香港宪制的基础,而“港独”显然严重违反了宪法和基本法。
“任何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香港不可能独立于中国。 《港独》是一条永远走不开的死路。 ”。 强世功说过,不能因此而允许极少数“港独”分子擅自行动。 因为“港独”的现实危害性意在撕裂香港社会,严重破坏香港的和谐稳定,引发香港与内地民众之间的对立情绪。
他指出,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应共同认识到,如果缓和“港独之乱”,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整个香港社会承担。 坚决反对和遏制“港独”,既是为了维护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的尊严和权威,也是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香港和谐稳定繁荣的快速发展关系到国家利益。
郭伯伯从一些议员的言行中指出,他们既不爱国也不爱港口,抛弃民众委托的治港责任而无视,抱着“港独”的角度坐拥大乱港。 极少数“港独”分子煽动分裂、挑战的不仅是法律,也是香港同胞的利益福利。 我知道,国家改革开放后,特别是香港回归祖国以来,香港与内地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经济、社会、文化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你中有我,我中形成了你融合共赢的局面。 香港和内地是密切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密不可分。 因此,关于“港独”,法律不允许,香港社会主流的舆论也不能接受。
“港独”歪曲历史是民族之害
郭大杰指出,“港独”分子操纵所谓“本土意识”,炮制所谓“香港民族”等虚假概念,引发的争论其实是一个充分的伪命题。 从历史上看,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广东的地方区域受中央政府管辖。 在历史、地理、行政区划、人口、军事等全方位,香港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受中央政府管辖。
清朝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据说1997年中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的主权。 而且,中国政府不承认三个不平等条约比较有效,显示了中国政府在香港主权问题上的坚定角度。 香港在历史上没有独立过,现在和将来都没有独立的可能性。
“从文化上看,香港的文化和内地的文化,特别是广府的文化,和祖先同宗,同根同源,两地说着同样的语言,同煲是古老的火美汤,民俗文化、想法、价值观也一样。 ”郭伯伯说:“在英国殖民统治的一百多年里,香港和内地同胞是守望相助,血脉相连,互不联系。 说歌词,香港同胞“永远不会变成黄脸”。 而且,一点点中国以前传下来的文化在香港很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
他指出,夸大香港和内地的文化差异是站不住脚的。 “港独”分离主义者假借“本土”之名,分裂国家是民族之害,其企图带有恶意,而且根本不会成功。 因为香港和内地的历史和文化联系谁也不能否定,不能改变。
反四海都是国际公理
北京航空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指出,根据宪法第5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香港基本法第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反对分裂,事关国家核心利益,中国政府毫不含糊。 世界各国也必须通过宪法规定公民特别是公务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义务,一旦违法就必须承担责任。
他例如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和所有文官因叛国罪被弹劾,如果被判定有罪,必须免职。 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应维护整个国家的责任俄罗斯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保证自己领土的完整和不可侵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指出,遏制用法律方法和手段分裂国家的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方法。 例如,在加拿大,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魁北克省不能通过公投法分离,必须同意加拿大政府。 在俄罗斯,根据宪法规定,分离主义者不能分组政党参政在土耳其,政府严厉打击了进行分裂活动的“库尔德工人党”,其领导人奥贾兰被判处终身监禁。
陈欣新说,从刑法学来看,分裂国家、渴望政府是威胁国家安全的最重要的两种方法。 从法律实践来看,在大部分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直接进入刑事程序,逮捕嫌疑人,一经定罪,嫌疑人就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于“港独”分子引用苏格兰独立公投作为“港独”的根据,陈欣新表示,两者完全无法比较。 苏格兰和英格兰在历史上是两个国家,后来合并成为今天的英国。 但是,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独立过,未来也不可能独立。 无论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的好处如何,这个底线都无法逾越。
关于国际上阻止分离势力进入议会的方法,田飞龙举例说,德国通过基本法规定了现行政治秩序的结社行为、政党行为和公职资格,可以采取特别措施在制度上予以排除。 德国的这种模式强调民主政治不是盲目的,所有政治派别和力量都必须遵循遵守宪法的政治前提。
他反对分裂,指出普遍正确。 “港独”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颠覆“一国两制”,分裂国家,已经构成根本违宪,必须给予制度上的识别和压制。 反对“港独”,就是维护宪法,防止基本法确立的香港政治体制和秩序受到分离主义的侵蚀。
(责任:符仲明)
标题:“专家:"港独"违法祸港此路不通,反分裂放之四海而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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