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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上广深为代表的国内一线城市的房产中介乱象大差不差。深圳市消保委的调查显示,房产中介行业普遍存在虚标房价、隐瞒房产真实信息等问题,有超过一半的房源真实信息与网上宣传完全不符。而这只是最常遇到的中介潜规则之一,房产中介“暗坑”众多,远不止于此。

2016年,上海知名房产中介企业“链家”被曝出售银行抵押房产,存在资金监管漏洞并“一房两吃、套牢上下家”,而链家存在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在其他中介中也屡见不鲜,有些甚至成为了行业内的“潜规则”,以下几种常见的中介公司“陷阱”,消费者需时刻提高警惕来避免人力物力的损失。

1. 虚假“模特房”套路

不少中介公司会以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为主阵地,同时在门店内发布一些价格和位置都特别合适的房源信息,还配有详细直观的各个房间、厅室、厨卫的照片,十分‘诱人’。当你感到惊喜和他们取得联系后,他们会告诉你,这个房子已经卖了,随后向你推荐其他价格贵得多的房子。类似这样的假房源、假房价在业内通常被称为“模特房”。

2. “独家房源”扰乱市场

一套房源本已约定以450万元成交,购房者付了5万元定金。另外一家中介联系到卖方之后,暗示若与之签约独家可以卖得更高,该房东最后赔付10万元违约金后,再重新由中介挂牌,后以510万元成交。类似独家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产生纠纷,中介往往会利用优势地位,恶意锁定委托房源。

3. 80%中介缺乏相关资质证件

部分小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往往只向客户提供一张印有联系方式的名片,不能提供相关执业证号。消费者实际买房或卖房的时候,穿针引线的是一个人,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手续的往往是另一个人。所以买卖房屋的双方人士在与中介开展合作之前,首先必须核实经纪人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性。

4.中介垫资赎契利息过高

举例说明,买家要购买的物业是按揭的,要交易必须赎契,但卖家没有资金能力,就往往要求买家垫付,但买家垫付资金存在风险,需要第三方垫付以降低风险,为了撮合交易,中介公司往往同意垫资,而买家为这部分资金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这种业务本来风险就比较小,利润也比较高。对于中介公司而言,很多都是打法律的擦边球。

5.恶意隐藏关键信息

中介在明知风险和障碍的存在前提下,却不履行告知和披露之责,又促使消费者自行排除已存在的障碍和承受已存在的风险;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相关的居间协议,在操作上不按照居间协议的内容履行其约定的相关义务。中介许下的“空头支票”最终却要由消费者买单。

6.佣金1%过户前翻倍

合同中明明写了2%的佣金条款,房产中介却说可以申请打折,让买家放心签约。然而,过户之前中介却翻脸了:不交完佣金,就不给过户。这样的手段屡见不鲜。中介公司前后变脸之快让人咋舌,公司规定佣金是2%,许诺消费者能申请1%甚至更低的佣金,但并没承诺一定能申请到这项优惠。而消费者往往因为轻信中介公司的言论造成损失。

7.推高房价赚取巨额差价

所谓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说的就是房产中介通过赚取差价获得的暴利。一般来讲房产中介赚取差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房产中介直接接入交易,即看到报价较低的房产,房产中介自己出钱将其收购,然后再倒手卖出;2)采用委托代理、抬价销售的方式,撇开房主,直接与买家洽谈,进行交易。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房产中介一般会自己出钱买下房子,再转手卖出,从中赚差价,同时也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青岛律师

标题:房产中介的“暗坑”多,惹得消费者烦不胜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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